天博海关严查危险货物危险化学物品:铅酸蓄电池、甲胺、2K丙烯酸烘漆近日,河口海关关员在河口口岸一般贸易渠道对一票出口铅酸蓄电池实施查验时天博,关员发现部分品牌铅酸蓄电池无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报告。
近日,沧源海关关员在永和口岸一般贸易渠道,对520桶申报出口为“润滑油”的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其中501桶实际形态特征与润滑油存在较大差异,经鉴定为甲胺,属危险化学品,共计约10吨。
近日,黄埔海关所属东莞海关在跨境电商出口渠道查获危险货物一批,包括2K丙烯酸烘漆5箱、稀释剂系列-Ⅳ类5箱、聚氨酯固化剂1箱、丙烯酸清漆系列5箱等。
海关关员在查验时天博,发现上述货物罐体均标有易燃、健康危险、皮肤刺激物、腐蚀性物质等字样,经判定为第3类危险货物,随即派员全程监督上述危险货物运离海关邮检作业场地,存入有危化品存储资质的仓库。
出口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款、《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的规定。目前,该案已移交处置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向海关申请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天博。对于非法出口危险货物的行为,海关将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