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鲤城区江南街道霞洲、锦美社区,东至兴贤路,西至锦美路天博,南至锦工中路,北临笋江路与兴贤路交叉口
根据早前的媒体报道,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位于鲤城江南板块的核心天博,近邻新天城市广场,规划为开放式、文创文旅商娱多元素融合的商业街区综合体。由住宅、城市会客厅商业、创客小镇三个版块组成。
从出让文件来看,由于地块涉及业态较多,因而地块的规划要求较多,除了相关的拆迁回购,还需配建市政道路、排洪渠以及幼儿园、社区管理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另外还需要建设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占地不少于6000平的独立占地展示厅。
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拍卖出让泉州市中心市区1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用地红线米宽排洪渠应与周边市政道路、桥梁、市政管线及排洪渠等市政设施做好衔接,应保证地块内道路与兴贤路的联通。道路与排洪渠(及两侧10米宽的公共绿地和便道)建成后不得封闭管理,应作为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对外开放并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管理。道路两侧地块的地下空间在不影响18米宽规划道路及周边市政设施建设的前提下可设置联通通道(不得设置停车位)。道路建设标准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天博官网毛坯限价14858元㎡!鲤城区26万方商住地将拍,排洪渠建设标准不低于40000元/米。
3.2021-6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幼儿园、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和垃圾收集站等〈具体要求详见《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0-2号储备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泉资规〔2021〕80号)〉,并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有权机构,移交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地块内无偿移交的幼儿园应包含室内装修和塑胶运动场地,室内装修标准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塑胶运动场地塑胶层面标准不低于400元/平方米且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同时,项目用地内的住宅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要同步进行,否则住建部门不予核发预售证。
4.自持的商业部分中,应建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的独立占地的展示厅。
6.2021-6号地块的可销售房源应全部按程序办理预售手续并向社会公开销售。严禁采取“以房抵债”、股东或特定群体垄断房源、办理自有产权等方式逃避公开销售,否则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合同网签备案,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
7.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59号)要求,2021-6号地块的装配式建筑应占新建建筑面积20%以上。
8.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号)要求,2021-6号地块的建筑单体质量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福建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的企业和自然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该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的拍卖方式确定竞得人,并不设保留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将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成交价总额50%的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自竞得之日起3个月内交清。
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成交价款天博,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七、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土地出让价款。新成立的公司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由我局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竞得人应按照2010年6月28日原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在《泉州晚报》上发布的《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情况申报制度的通告》要求进行开工、竣工申报。